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信达投资”)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增持本公司流通股股份的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信达投资增持本公司流通股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及信达投资增持计划概况
    本公司于2006年4月4日—4月6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同达创业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实施后,对价股份于自2006年4月27日上市,公司股票简称由“同达创业”变更为“G同达”,股票代码“600647”保持不变。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维护市场稳定,避免公司股票出现非理性波动,导致流通股股东利益受损,根据《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本着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实施的原则,信达投资制定了在方案实施后的两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的计划,本次增持拟投入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
    信达投资增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5%,将于事实发生之日起两日内予以公告,并承诺其后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2、增持时间及数量
    2006年6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午收市后,本公司接到信达投资通知,至2006年6月14日,信达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再次增持本公司流通股268394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1%,使用资金2128万元。
    加上信达投资至2006年5月30日增持的本公司流通股2696174股 (详见2006年5月31日本公司[临2006—016]公告),信达投资自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至2006年6月14日期间,共计增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为538011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5%,合计使用资金4190万元。
    截止2006年6月14日,信达投资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936903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88%。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信达投资本次增持股份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可以免于履行。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公告后两日内信达投资将不再买卖本公司流通股。
    3、出售条件
    上述增持股份已予以锁定,并承诺其后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