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于二○○六年三月十五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新路58号银桥大厦24楼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四名董事、二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沈国军先生因公务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顾建国先生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长王晨禾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玉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5年度工作总结。
    二、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公司2005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聘任的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5年度(合并)实现净利润为1,658,619.6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041,138.31元,200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0,382,518.67元。鉴于公司200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0,382,518.67元,故本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红利及红股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此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公司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单位事宜:
    为进一步做好本公司二○○六年度会计审核工作,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拟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二○○六年度审计单位,负责本公司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班子决定其报酬。
    五、公司拥有的浙江新亚快餐食品有限公司25%股权处置事宜:
    公司前身上海新亚快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投资350万元参股设立浙江新亚快餐食品有限公司,占合资公司25%股份,主营快餐连锁店的设立及快餐食品的销售,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及公司主要经营地点浙江绍兴轻纺城的整体规划变更及管理、运营等诸多问题,导致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处于长期亏损及歇业状态,公司已按稳健原则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10万元。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产,夯实公司资产质量,最大限度的减少公司资产清理损失,拟将公司拥有的浙江新亚快餐食品有限公司25%股权经评估后,以105万元的价格予以处置,并授权经营班子签定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