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2年5月17 日因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问题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公司即于当天上午向公司各位董事、监事作了通报。公司董事和监事表示将认 真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本公司两名现任董事及四名前任董事公开谴责的决定, 并表示虚心接受。董事会今后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及时、完整, 没有 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由于本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问题给投资者造成影响, 特向广大投资者表示 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