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二次监事会于2001年8月13 日在本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及其代表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到会监事经过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中期报告及中期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运作和经营情况的监察报告。
    (1)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在管理、 决策方面严格遵照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
    (2)公司董事、经理及其它高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侵害公司权益的行为。
    (3)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 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 核销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特此公告。
    
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