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嘉实业”)于2003年6月29日与香港 China SpaceInternet Technology Co.,Ltd公司(下称“中国空间网络公司”)签署了关于资产置换的《补充协议》。
    公司与中国空间网络公司于2003年5月18日在上海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将公司持有的部分资产与中国空间网络公司持有的上海国峰房地产有限公司30%的股权进行置换(详见我公司于2003年5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临2003-040号公告),由于上海国峰房地产有限公司为中外合作企业,其资产置换所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较为复杂,为保证国嘉实业的利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若上海国峰房地产有限公司在2003年6月30日之前无法或可预见到无法完成资产置换手续,中国空间网络公司愿根据上海国峰房地产有限公司2003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中所载明的30%股权的净资产值,在2003年6月30日之前以等额现金人民币2290万元先行支付给国嘉实业,以利于国嘉实业经营活动的开展。
    2.国嘉实业在得到中国空间网络公司的现金人民币2290万元后,有权随时要求中国空间网络公司与国嘉实业签订关于上海国峰房地产有限公司30%股权的转让协议;中国空间网络公司必须无条件同意。
    3.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订立补充协议加以约定。
    特此公告。
    
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