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3年5月14日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上市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暂停上市起始日:
    股票种类:A股,证券简称:ST国嘉,证券代码:600646。
    股票暂停上市起始日:2003年5月19日
    二、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公司2002年年报已经披露,显示公司连续三年出现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公司法》、《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自2003年5月19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同时要求本公司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仍然应当依法履行上市公司的有关义务。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恢复股票上市的意见及措施:
    为尽可能维护广大投资者、债权人和员工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完成对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及应收款项的全面摸底清查工作,积极同银行、担保方就债务问题进行沟通和解决,尽快落实公司的债务重组问题。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二节恢复上市的规定,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可以在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
    (1)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暂停上市后的第一个半年度报告;
    (2)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为盈利的。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三节终止上市的规定,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1)公司未能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或者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的;
    (2)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但公司未能在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
    (3)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
    (4)股票恢复上市申请被受理后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的;
    (5)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了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但公司出现亏损的;
    (6)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的。
    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本公司将继续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义务,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股票暂停上市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咨询电话:021-54246105
    咨询传真:021-54246135
    咨询邮箱:gjsy600646@sina.com
    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