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近期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5.2和7.5.3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有关情况批露如下:
    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