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临时通讯)于2002年6 月 2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及其代表5名,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到会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我公司为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漕河泾开发 区支行申请2000万元的人民币借款提供保证方式担保。同意授权并全权委托崔维武 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