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5年5月29日上午9:00 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 (1994年年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1.审议批准1994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批准监 事会工作报告;3.审议批准1994年度财务决算、199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4.审议批 准19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提交大会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12元(含税));5.审议批准公司重大投资事项;6.决定公司1995 年度增资配股方 案。
    二、出席会议人员: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凡1995年5月19 日 交易结束时,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份4000股以上的 股东;3.不足4000股的股东可自行协商授权一名代表。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及有关事项:1.凡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请于1995年 5月26 日之前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或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手续。外地股东可采取通讯方式办理登记。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登记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联系人:聂进, 电话:(0833 ) 232160转2049,邮编:614000。
    四、为了使股东更好地了解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董事会还决定:1.对在 登记日止个人持有本公司股份4万股以上,来公司出席会议的股东, 公司给予报销 不超过火车硬卧标准的往返车费,并由公司安排住宿,起点站以身份证登记住址为 准。2.在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将组织出席会议的股东参观公司的发电厂、输 电线路、变电站等。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