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1年11月30日上午9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 司200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该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股东;
    3、截止2001年11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 持股凭证和出席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 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 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3、登记时间:2001年11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四、注意事项
    会期半天,交通费、食宿自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江 贺隆春 谭 俊
    电 话:0833-2445801
    传 真:0833-2445900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