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4月26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 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有效表决股份数共计118040043 股,占公司总股份249336499股的47.34%。会议由董事长刘虎廷先生主持, 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 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股数为118040043股,占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 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股数为118040043股,占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 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和200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股数为118040043股,占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 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0年本公司实现利润37130911.30元, 扣 除母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3521731.66元, 按10%提取法定公益金计3521731.66元, 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按3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计12326060.80元;扣除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中母 公司所占的份额等计1353080.9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861228.49元, 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为37269534.75元。根据2000年9月11日本公司200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按现有股本15583.531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0元;资本公 积每10股转增6股”,已分配利润7791765.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9477769.15元。 鉴于公司拟在2001年度寻求新的投资项目和2000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和实施了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东大会决定本次不分配、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结转下一年 度分配。
    赞成股数为118040043股,占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 0股。
    五、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股数为118040043股,占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 0股。
    六、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公司原计划将1999年募集资金中的1300万元用于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公司的控 股公司 大堡电站前池改造。由于该项目通过优化设计,可节约工程投资500万元, 公司拟定将此500万元加上暂缓建设金鹅电站剩余资金中的619万元,共计1119万元, 用于大堡—峨眉城东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 详细内容见2001年3月16 日《中国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载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赞成股数为118040043股,占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 0股。
    七、审议通过了《处理公司职工住房周转金的议案》
    赞成股数为118040043股,占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 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农网建设与改造计划的议案》
    2001年,公司计划投资农网改造项目5000万元左右 以省下达投资计划为准 。 其中20%的资金由财政债券作为农网改造工程的资本金,不需还本付息。 根据《国 家计委关于农村电网改造投资还本付息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 2001 44号文精神, 国家将原定政策征收到2000年底停止征收的每千瓦时2分钱的电力建设基金, 继续 包含在销售电价中收取,以解决农村电网改造投资的还本付息问题,具体使用和管 理办法将另行下达。因此,该投资风险较小。
    赞成股数为118040043股,占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 0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四川康维律师事务所李正国律师和伍小泉 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