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计200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的 去年交易 的类别 下属机构 关联方 预计总金额 金额 向关联方 象月电厂 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 376.43 465.26 销售电力 花溪公司 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 657.16 354.17 小计 1,033.59 预计总金 819.43 向关联方 象月电厂 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 61.40 额1400 万 66.20 采购电力 花溪公司 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 300.00 元左右 679.20 小计 361.40 745.39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 基本情况:
    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均为公司大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
    乐山电业局,工商注册号:5111001800007,注册地: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4号,法定代表人:赵勤,注册资金:2.2086亿元,经济性质:国有经济,经营方式:直供、趸售,经营范围:供电,输变电设备配件;电工器材、输变电设备等。
    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工商注册号:5138001900488,注册地:眉山市东坡区仓房街5号,负责人:胡刚,经济性质:国有经济,资金数额:1200万元,经营范围:电力供应,小水电购销等。
    2、 上述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乐山电业局、眉山公司为四川省电力公司的分支机构,四川省电力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实行当月结算、次月付费的结算方式,公司下属机构够能在次月收回销售电力的电费款,也能在次月支付采购电力款。因此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销售电力和采购电力。主要交易方式为:余容上网方式,在自身电力不足时以非普通工业类价格下网,在自身电量富余时以上网电价上网。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电力销售与电力采购价格均根据物价管理部门确定的价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该日常性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电网电力电量的平衡,有助于稳定公司电力用户市场。
    五、审议程序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7年4月13日召开,参加表决的6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了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4名关联董事廖政权、赵勤、孙志远、蒋毅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2、本公司独立董事对200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调查、审核,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0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电力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和电力销售,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有助于公司电网的电力电量平衡。公司与关联方的电力采购和电力销售价格均根据物价管理部门确定的价格执行,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客观合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关联董事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0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下属分支机构象月电厂与乐山电业局于2007年4月签订了购售电合同;公司实际控制的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于2007年4月签订了购售电合同。
    七、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其他说明
    四川省电力公司目前已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安排,公司电网与四川省电力公司电网已于2007年3月30日晚10:32分实现了临时并网。待正式并网后,公司将与四川省电力公司发生新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但具体交易量和交易金额目前尚无法预计,待正式并网后,公司将根据并网运行的实际情况,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与关联方签署的《购售电合同》;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200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