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85.75%的权益)申请执行四川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一案(详见公司2006年11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临时公告)。近日,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06〕乐执字第76号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此案。
    本公司申请执行东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案(详见公司2006年11月22日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临时公告)。近日,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06〕乐执字第70号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此案。
    公司将及时披露案件的执行情况。
    备查文件: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乐执字第76号受理通知书。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乐执字第70号受理通知书。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