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和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于1997年5月16日在四川省乐山市举行。 出席会议股东45人,代表股份4411.2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7.50%,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1996年度税后净利润2130.43万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13.04 万 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213.04万元;提取3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745.65万元; 1996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532.97万元(含上年度结余574.28万元)。 因公司控 股项目“天仙桥──石麟”水电站1997年上半年为资金投入高峰期,故上述未分配 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下一年度。
    五、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六、审议通过公司投资议案:
    1.确认了公司董事会三届四次会议关于投资“乐山城市合作银行”议案,公司 出资额990万元,占该行股份的9.09%(本项投资已于年初完成投入, 并已进行了 相应公告,披露)。
    2.关于“电力调度中心”投资建设方案变更的方案:
    公司“电力调度中心工程方案”系公司1993年增资配股用资项目之一,计划项 目投资3000万元,其中配股资金投入200万元,建设项目为12000平方米。至1996年 末,该项目已完成“三通一平”和地质勘查等前期工作,完成投资175万元; 因公 司考虑其投资较大,且公司投资重点已逐步转向电源开发,故至1996年末,该项目 主体尚未动工。因1996年度电网调整投资规模,并已用替代方案改善了公司近期电 力调度系统。因此,计划变更该中心投资建设方案,原地新建“乐山电力供用电营 业中心”(含生产办公用房及部分员工住房),面积 14000 平方米, 计划总投资 1300万元。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