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顶集团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678
    本次担保数量:人民币3000万元;截止公告日共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担保需由金顶集团公司提供有效的实物资产或其股东持有的该公司股权进行反担保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19757.625万元,占公司2005年末净资产的39.41%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1年8月28日为金顶集团公司在工商银行峨眉山市支行的3000万元项目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根据当时双方约定金顶集团也应为本公司提供3000万元对等担保。本公司为金顶集团公司提供的3000万元项目借款将于2006年5月27日到期,金顶集团公司于2006年3月6日和2006年5月8日分别致函公司,要求本公司为其在工商银行峨眉山市支行为期2.5年的3000万元的项目借款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9757.625万元人民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以12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金顶集团公司提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78(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龙
    公司注册地: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
    注册资本:23266万元
    经营范围:水泥制造、销售,机械加工,汽车修理,普通货运,电力开发,科技开发、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金顶集团公司2005年末资产总额93957.35万元,负债总额59316.05万元,净资产34573.8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13%,2005年实现净利润1352.92万元。2006年一季度末,该公司总资产93056.10万元,负债总额58313.41万元,净资产为34677.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66%,一季度实现净利润103.31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金顶集团公司存在经营性亏损的风险,为了有效地防范本公司的担保风险,董事会要求,公司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限为2.5年,金额3000万元的项目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前提条件是:金顶集团公司应将价值4500万元以上的有效实物资产或金顶集团股东持有的金顶集团公司股权抵(质)押给本公司,抵(质)押期限与本公司为其3000万元项目借款的保证期限一致,并在完善了相关抵押手续后方能提供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董事会的要求办理担保的相关事宜,若金顶集团公司不能满足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公司将不再继续为金顶集团公司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为人民币19757.625万元(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2000万元和为金顶集团公司担保的3000万元)。占公司2005年末净资产的39.41%。
    五、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金顶集团公司提供了有效的反担保措施后方能为其提供担保。目前,公司尚未与相关各方签署担保协议和反担保协议。有关本次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原则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