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年4月30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06年5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如期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2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名,委托出席会议董事3名(其中:独立董事左卫民因公事出国委托独立董事张言庆、董事李放因公事委托独立董事张言庆、独立董事王国华因公事出国委托独立董事郝如玉出席会议),公司的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虎廷先生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但有限制性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编号为“临2006-10”号的临时公告。
    二、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编号为“临2006-11”号的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