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定于2005年11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00时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二00五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关于调整公司一名董事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人员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截止2005年11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嘉定北路46号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3、登记时间:2005年11月24-25日(上午9:00 - 12:00,下午2:00 - 6: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俊 王江荔
    电话:0833-2445801 传真:0833-2445900
    特此通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五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帐号: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