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 年4 月24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 名,实到董事中的8 名,其余4名董事均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其中谢心敏董事委托刘虎廷董事,夏润和董事委托谢和敬董事,王洪董事和罗长流董事委托姚彬捷董事),公司5名监事中的4名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虎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
    根据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的有关规定,2003 年公司对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根据有关诉讼情况计提了部分预计负债。其中,计提坏帐及存货跌价准备6,521,149.54 元,计提预计负债5,731,858.80 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二00 三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含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同意根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和公司二00 三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二00 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二00 三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二00 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二00 三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四个议案中的有关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二00 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124.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27%;实现利润总额1570.7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2.94%;实现净利润739.9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23.09%。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二00 三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2003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739.91 万元,扣除母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73.99 万元,按10%提取法定公益金计73.99 万元,拟按3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计258.97 万元;扣除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中母公司所占的份额105.72 万元,本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27.24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84.14 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11.38 万元。根据公司目前资金情况和拟成立的沫江煤电公司建设需要,除按上述计提公积金外,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讨论了公司两位独立董事聘请的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03 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关联方及其交易事项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这一工作给予积极肯定,并对审计报告所列事项尽快查实,定于5 月22 日召开董事会进行专题研究,建章建制,问责整改。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