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4月22日,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非关联方董事分别表决通过了公司以现金出资的方式收购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12%股权、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10%股权及安徽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收购价格以经上海资产评审中心确认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准(有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关联交易公告刊登于2004年4月24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日前,上海市资产评审中心以沪评审(2004)271号文确认了上述资产的评估结果。现将经确认的评估结果及收购价格公告如下:
    1、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2003年12月31日,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经评估净资产279948.48万元,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2%股权评估价值为33593.82万元。公司收购价格以经国资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准,即收购价格为33593.82万元。
    2、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2003年12月31日,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经评估净资产105552.01万元,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0%股权价值10555.20万元。公司收购价格以经国资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准,即收购价格为10555.20万元。
    3、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2003年12月31日,安徽池州九华发电有限公司经评估后净资产19228.56万元,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价值为3845.71万元。公司收购价格以经国资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准,即收购价格为3845.71万元。
    以上收购行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方股东表决通过。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5月11日
    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摘要申能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沪东洲资评报字第 D Z040089050号
    ◎项目名称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部分资产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
    沪东洲资评报字第 D Z040089050号
    ◎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评估的资产占有方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
    根据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A股增发方案,拟将增发募集资金用于收购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长期投资单位股权,本次评估即为上述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股权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定为2003年12月31日。
    ◎评估范围
    部分资产,全部为长期股权投资。
    具体为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
    安徽池洲九华发电有限公司20%股权,帐面价值:38,400,000.00元;
    核电秦山联营公司12%的股权,帐面价值:288,000,000.00元;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10%的股权,帐面价值:100,000,000.00元;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的帐面总资产为426,400,000.00元。
    ◎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首先采用单项资产加和法对各长期投资单位净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投资比例确定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
    对各长期投资单位具体资产负债评估时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
    ◎评估结论
    经评估,委估资产总额评估值为479,947,301.39元,资产评估值大写:人民币肆亿柒仟玖佰玖拾肆万柒仟叁佰零壹元叁角玖分。其中:
    安徽池洲九华发电有限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为:192,285,558.83;20%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38,457,111.77元;
    核电秦山联营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为:2,799,484,817.10;12%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335,938,178.05元;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为:1,055,520,115.73;10%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105,552,011.57元。
    ◎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小敏
    总评估师:葛其泉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秦刚张立桢
    报告出具日期:200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