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22日,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长仇伟国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3年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及其摘要的各项财务经济指标,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有关资产减值准备金的计提合法有效,依据充分。
    三、审议了《公司收购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股权的报告》、《公司收购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股权的报告》、《公司收购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池洲九华发电有限公司股权并对项目后续投资的报告》。。监事会认为:上述资产质量优良,收购后对公司做强电力主业,发挥经营优势,保持公司良好经营业绩,都有较好作用。该项交易价格决定机制符合公正、公平原则,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审议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各项经济指标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未发现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五、审议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均按规定用于增发募股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未挪作他用。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公司投资上海外高桥电厂三期工程的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此项投资决策,有利于缓解上海地区电力供应紧张状况,进一步突出主业经营,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