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003年7月2日,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召开第十五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22人,代表股份1205483385股,占公司总股本67.23%。会议由董事长杨祥海同志主持,并通过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同意1205464775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99.998%;反对186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0.0015%;弃权1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0.00001%,审议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同意1205464778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99.999%;反对1384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0.0011%;弃权4766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0.0003%,审议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同意1205452075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99.998%;反对2056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0.0017%;弃权10743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0.0008%,审议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同意1205386975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99.992%;反对8365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0.0069%;弃权12756%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0.0011%,审议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103,441万元,母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344万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5,172万元,各合并单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740万元,提取法定公益金4,344万元。为满足公司2003年度电力、能源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母公司按2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20,688万元,各合并单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7,636万元,当年尚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8,517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和其他转入合计12,082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60,599万元。公司拟按总股本179,308.78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社会公众股含个人所得税),共计分配股利53,793万元,尚余未分配利润6,806万元,结转至下年度。
    五、同意1205446545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99.997%;反对1379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0.0011%;弃权23043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0.001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3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其200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的议案。
    六、同意120525246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99.98%;反对22059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0.0166%;弃权3033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0.0025%,审议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办法》。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按月发放。
    七、同意120540426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99.994%;反对5040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0.0041%;弃权2871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0.002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许冠庠同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有关许冠庠同志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已刊登于2003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沈国权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认为公司第十五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之规定,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