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23日,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长仇伟国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2年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五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各项财务经济指标,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有关资产减值准备金的计提合法有效,依据充分。
    三、审议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各项经济指标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四、审议并同意《申能股份有限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激励基金管理制度》、《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办法》。监事会认为,上述制度和办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现代企业制度,更好地发挥董监事、高中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作用。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