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八次股东大会于1997年12月26日在上海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股数为 211381.6458万股。经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投资外高桥电厂二期工程的决议。
    上海外高桥电厂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台100万千瓦等级进口超临界机组。该 项目为世界银行1997年财政年度贷款项目,是上海市重大电力项目,1997年5月经 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委批复,工程计划于1998年5月开工,2003、2004 年二台机组 分别投入商业运行。
    按1995年价格测算,二期工程发电工程静态总投资为123.91亿元,动态总投资 约150.51亿元(含脱硫工程)。
    二期工程由华东电力集团公司、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电力公司共同组建 项目公司,负责电厂的建设、经营管理和债务偿还。项目公司资本金占动态总投资 的30%,为45亿元人民币。以上三家出资比例分别为20%、40%、40%,申能公司 出资额为18亿元人民币。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预期回报率为15%。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将投资于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的资产进行转让的决 议。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以下简称石洞口二厂),是由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申能公司)和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开发公司)共同投资 建设的火力发电厂。石洞口二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两台60万千瓦超临界燃煤发电 机组,1号机组于1992年6月13日投产,2号机组于1992年12月13日投产。 按协议, 石洞口二厂一期工程合资双方出资比例为申能公司49.34%,华能开发公司50.66 %。
    截止1997年6月30日,申能公司实际投资额为180374万元,其中内资108353万 元人民币,外汇折人民币72021万元。截止1997年6月30日申能公司从石洞口二厂 收回投资收益160957万元。
    公司为盘活资产存量,理顺经营权益,筹集资金,加快上海市电力建设,在会 计师事务所独立、公正、客观的资产评估基础上,经过投资双方多次协商讨论,达 成了由华能开发公司用现金支付整体受让申能公司所持有石洞口二厂49.34 %的资 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国资评(1997)1239号文对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华能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股权项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确认和批复,以1997年6月30日 为评估基准日 ,石洞口二厂资产总额为814805.8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43908. 4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570897.37万元人民币。
    申能公司所持有石洞口二厂49.34%资产的转让价格为35亿元人民币,分三期 现金支付,1998年6月30日前付清。本次资产转让,申能公司虽失去了石洞口二厂 的权益(每年约2亿余元利润),但获得现金35亿元并实现投资收益17亿元。
    鉴于电力行业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投资收益稳定的特点,董事会责成公司经 理班子,兼顾广大股东的当前和长远利益,努力保持公司税后利润稳步增长。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