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六月六日,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了公司部分非电力资产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的决议 (见1997年6月10日《上海证券报》)。现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同意,申能( 集团)有限公司购买申能股份投资于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能股份占100%) 、 上海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能股份占90%)、上海申能建设租赁发展有限公司(申 能股份占70%)、上海物产有限公司(申能股份占51%)、 上海申电房地产开发经营公 司(申能股份占50%)、上海申能金华股份有限公司(申能股份占29.3%)、上海华能联 合开发贸易公司(申能股份占20%)、上海申江特钢公司(申能股份占17.61%) 八家公 司的长期投资,并同意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20514 万元价格向申能股份购买上述 八家公司经评估后的18649万元资产。资产置换工作已于6月底完成,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