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南中远发展博鳌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人民币4,5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77,7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目前公司所有担保均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累计担保总额为117,7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3年8月21日在上海与中国银行琼海支行签订了2003年保字005号《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中远发展博鳌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中远发展”)4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为人民币117,700万元,无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同意为海南中远发展博鳌开发有限公司22,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表决情况:6名董事同意,1名董事弃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海南中远发展为公司控股99.375%的子公司,注册地点:海南省琼海市博鳌渡假区金海岸大道1号;法定代表人:徐泽宪;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业项目投资、旅馆酒店投资、会议展览服务、高尔夫球场投资、酒店管理等。至2003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9,976.48万元,负债总额为88,371.36万元,净资产为51,517.67万元,目前该公司正处于项目建设期。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限:为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为2003年8月———2011年8月。
    保证范围为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乏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该保证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为了确保海南中远发展在海南“博鳌亚洲论坛”所在地――博鳌水城东屿岛上投资的会议中心、酒店、高尔夫球会项目的后期建设和日后的正常运营,董事会同意为其22,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公司所有担保均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担保总额为117,700万元,无其他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