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2年6月4日召开临时会议,应到董事9 人,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董事陈琦伟因公务出差在外,全权委托徐泽宪董事出席会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 本公司看好上海市中心区———黄浦区老 城厢改造所带来的良好投资回报,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9200 万元人民币受让上 海南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南房公司”)所持有的上海中远老西门 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老西门公司)46%股份。
    中远老西门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注册资金2亿元人民币,其中上海南房公司出 资10200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注册资金的51%,中远发展出资9800万元, 占该公司注 册资金的49%。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贸易。
    此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累计对中远老西门公司的出资为19000万元, 占该公司注 册资金的95%。
    根据以上董事会决议, 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发展”或“本 公司”)于2002年6月5日在上海与上海南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南 房”)(非本公司关联企业)、上海浩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浩城”) (非本公司关联企业)签署了上海中远老西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中远老西门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上海南房向中远发展和上海浩城转让其所持有的上海中远老西门公司 51% 的股权(即人民币10200万元出资),其中中远发展以现金人民币9200万元受让上海 南房对上海中远老西门公司46%的股权;上海浩城以现金人民币1000 万元受让上海 南房对上海中远老西门公司5%的股权;
    二、股权转让后, 上海中远老西门公司的股权结构将调整为:中远发展持有上 海中远老西门公司95%的股权,上海浩城持有上海中远老西门公司5%的股权。
    三、本协议由各方签署后即生效。
    特此公告
    
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