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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中远发展 项目:公司公告

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对公众投资者网上询价发行公告
2002-01-26 打印

    重要提示

    1、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A股增发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发行字[2001]66号文批准。

    2、本次增发采用网下和网上同时累计投标询价的方式发行。 本公告仅适用于 网上发行,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不得同时参加网上申购。

    3、本次发行的新股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4、本次网上发行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并已征得上交所同意。

    5 、 本次网上申购划分为投资者(含老股东)比例认购部分(申购代码:“ 730641 ”, 简称:“中远增发”)和老股东行使优先配售权部分(申购代码:“ 731641”,简称:“中远配售”)。欲参加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注意本公告中关于 申购时间、申购程序、申购数量与申购次数限制、申购价格区间、配售办法等具体 规定。

    6、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为2002年1月29日。

    7、本次发行采用网上网下同时累计投标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8、本次发行期间申购日至发行结果公告日期间(2002年1月30日至2002年2月4 日)发行人股票全天停牌,其余时间发行人股票正常交易。前述日程安排遇不可抗 力则顺延。

    9、本次发行后将对公司原上市A股股票不进行除权处理。

    10、本公告仅对本次增发新股中网上发行的有关事宜作扼要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公司股票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本日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上的《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招股意向书》。

    11、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上及时公告,请投资者留意。

    12、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在下述网址查询:

    HTTP://WWW.SSE.COM.CN

    定义

    除非特别提示,为表述方便,本《网上询价发行公告》中下列词语定义如下:

    发行人/中远发展:指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指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机构投资者:指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以及法律法规允许购买股票的境内法人投资者

    老股东:指股权登记日2002年1月29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A股流通股股东

    本次发行:指根据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4月12 日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进行增发A股的行为

    有效申购:指申购价格落在询价区间内(含申购上限和下限)的申购

    优先配售权:指老股东的有效申购有优先获得配售的权力

    可优先配售的股数:老股东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的持有股数*0.4

    网上申购日/T日:2002年1月30日, 即本次发行中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通过 上交所的交易系统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的日期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数量

    本次A股发行总量不超过8,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其中对网下机构 投资者配售的数量约为本次发行总量的50%, 网上发行的数量约为本次发行总量的 50%。最终发行量将根据网上和网下申购的情况确定, 并在申购结束后的发行结果 公告中公告。

    根据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可在网下和网上发售数量之间做适当回拨。回拨原则 是在扣除老股东优先认购股份后,使网上、网下的有效申购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2、发行地区:全国所有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3、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询价区间的下限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85%, 上限为 股权登记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2002年1月29日刊登询价区间公告。

    最终发行价格将通过网下和网上的询价结果,按照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由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发行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全体中远发展社会公众股股东(以下简 称老股东);

    (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帐户的境内自然人和法人(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 者除外);

    (3)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不得同时参与网上申购。

    5、老股东优先配售比例:10∶4。

    6、股权登记日:2002年1月29日。

    7、网上申购日:2002年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 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则在下一个交易日继续进行申购。

    8、本次申购分两部分

    老股东行使优先配售权部分的申购代码:“731641”,简称为“中远配售”。

    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比例认购部分的申购代码:“730641”,简称为“中 远增发”。

    老股东行使优先配售权之外,可同时参与比例认购。

    9、停牌

    本次发行期间2002年1月30日至2002年2月4日发行人股票全天停牌, 其余时间 发行人股票正常交易。前述日程安排遇不可抗力则顺延。

    二、发行方式

    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在网上申购日(2002年1月30 日)指定时间内 进行发行。有意申购的投资者在指定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根据规定的申购方式进行申购委托。

    申购结束后,由上交所系统主机按经核实的资金到位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结果来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并通过上交所 的主机向申购价格高于或等于发行价格的申购者按比例发售股票,具体处理原则是:

    1、确定发行价格后,凡是低于该价格的申购为无效申购,不获发售股票。

    2、 当发行价格以上(含发行价格)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经运用回拨机制后确 定的网上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发行价格以上(含发行价格)的有效申购量认购股 票。运用回拨机制后剩余的股票按承销协议由承销团包销。

    3、 当发行价格以上(含发行价格)的有效申购总量等于经运用回拨机制后确 定的网上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4、 当发行价格以上(含发行价格)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经运用回拨机制后确 定的网上发行量时:

    (1)对老股东发行价格以上(含发行价格)的有效申购进行优先配售。

    (2)优先配售后,投资者(含老股东)按比例认购, 认购比例=(经运用回 拨机制后确定的网上发行量-老股东优先配售股份数量)/发行价格之上(含发行 价格)的网上认购有效申购总量-老股东优先配售股份数量。

    (3)按比例配售时取整数股,不足1股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三、老股东申购价格和股数的规定

    (一)基本规定

    1、申购价格区间以外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上交所电脑系统将自动剔除。

    2、每个股票帐户必须按照申购的价格和股数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3、老股东可同时进行下述(二)、(三)两部分的申购:

    (二)老股东行使优先配售权的申购规定

    1、申购代码:731641,申购股票简称:“中远配售”。

    2、申购股数不得多于老股东的可优先配售股数。

    3、优先配售股数大于999,000 股的老股东可多次申购。 最后一次申购上限为 999,000股,之前每次申购均必须为990,000股。老股东的多次申购必须为同一价格。

    4、不设申购下限,可以零股申购。

    (三)老股东参加比例认购的申购规定

    1、申购代码:730641,申购股票简称:“中远增发”。

    2、每个股票帐户的申购上限为999,000股,申购下限为1,000股,超过1,000股 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3、每个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购不能撤单, 重复申购和资金不实的 申购一律视作无效申购。

    四、除老股东以外的投资者上网认购价格和股数的规定

    1、申购价格区间以外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上交所电脑系统将自动剔除。

    2、每个股票帐户必须按照申购的价格和股数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3、申购代码:730641,申购股票简称:“中远增发”。

    4、每个股票帐户的申购上限为999,000股,申购下限为1,000股,超过1,000股 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5、每个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购不能撤单, 重复申购和资金不实的 申购一律视作无效申购。

    五、对证券投资基金申购数量上限的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数量上限不受999,000股的限制, 但基金管理公司应保证 其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股票的金额不超过该基金在2002年1月25 日资产净值的 10%, 且保证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申购“中远发展”的股票不超过中 远发展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0%。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申购本次中远发展增发股票的投资者,申购时需持有上交所的股票帐户卡, 尚未开户登记的投资者,必须在2002年1月30日(T日)前通过登记公司的代办处办 妥股票帐户的开户手续。

    2、存入足够的申购资金

    凡参加本次申购的投资者,必须在2002年1月30日(T日)前(含该日)根据自 己的申购量存入足够的申购资金。尚未开设资金帐户的申购者,必须在2002年1 月 30日(T日)前(含该日)在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帐户, 根据自 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委托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必须认真、 清楚地填写“代理买入股票委托单”的 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到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 点办理委托申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 委托申购。

    (2)投资者通过自助委托或电话委托时, 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规定办理委 托申购手续。

    七、定价与配售

    1、申购确认

    2002年1月31日(T+1), 各证券营业部将申购资金划入登记公司在清算银行 开设的申购资金专户。确因银行结算制度而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帐的必须在该 日提供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汇划的划款凭证,并确保2002年2月1日(T+2日)上 午申购资金入帐,所有申购资金一律冻结在指定清算银行的申购帐户中。

    申购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02年2月1日(T+2),主承销商将会同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帐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上 交所以申购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确认有效申购,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为无效申 购。

    投资者可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查询申购结果。

    2、公布最终发行价格及发售比例

    2002年2月4日(T+3日),在指定的报纸上公布《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A 股 增发发行结果公告》,包括:(1)本次发行有效申购情况;(2)发行规模、发行 价格;(3)网上发行配售比例及网上实际发行的股票数量;(4)网下发行向机构 投资者配售比例及网下实际发行的股票总数;(5)是否实施了回拨, 网上和网下 的回拨股数。

    3、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2002年2月4日), 上交所主机将按比例向参 与网上申购的各成功认购帐户发售股票。

    老股东的有效申购按10∶4的优先认购比例获配股票。 申购价位在最终定价价 格之上的新股东申购帐户,按确定的认购比例获认购股票。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含老股东)根据可获优先配售股数及认购比例确定认购股数,凡申购 价格在发行价格之上(含发行价格)的申购,皆可按比例认购股票。按比例发售时 取整数股,不足一股部分由承销商包销。

    八、清算与交割

    1、2002年1月31日(T+1)至2月4日(T+3),全部有效申购资金由登记公司 冻结,所冻结资金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共3天)归发行人所有。

    2、2002年2月4日按比例发售股票, 登记公司根据发售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股 东登记,并将认购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02年2月5日对未获发售的申购款予以解冻, 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 获发售部分或超过发行价格部分的申购款;同时将获发售的申购款扣除发行手续费 后划到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帐户。主承销商在收到登记公司划转的认购股款后,将 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将此款项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4、新股股权登记由上交所电脑主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自动完成, 由登记公司 以软盘形式交给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九、发行费用

    1、本次网上询价发行,不向申购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2、网上发行手续费按实际成交金额的3.5‰提取,由主承销商委托登记公司按 各参加网上发行的证券交易网点的实际有效认购量,将这笔费用按比例划至各证券 交易网点。

    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大道720号9层

    电话:(021)50367878

    传真:(021)50366858

    联系人:张俊李澜

    主承销商: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34号华强佳和大厦A座9楼

    电话:(0755)3796440

    传真:(0755)3796489,3796658

    联系人:张悠金 张四维 臧学众

    

主承销商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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