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众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八次董事会决定于1995年4月27 日(星期 四)下午2:00,在上海众城大厦(众城俱乐部内)召开第三次股东代表大会,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一九九四年财务决算》;
    4、审议批准《公司一九九四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拟定的公司一九九 四年度利润分配为:向全体A股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 并以每10股送1股分红。
    5、审议批准《公司一九九五年增资配股预案》,以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股, 每股配股价为4.50元人民币。为符合公司法,发起人单位将所配股份额中的1512万 股定向转让给社会个股,配股转让费每股暂定为0.40元。其余配股份额经发起人股 持有单位一致同意,予以放弃。配股方案还须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至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6、修改公司章程。
    二、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东资格为199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册并持有本公司股票 10000 股以上(含10000股)的股东。
    2、持股数不足10000股,可自行协商产生代表登记出席会议。
    3、股东代表不能亲自出席会议, 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每一代表只有委托 一次),代为行使权力。委托书请寄:上海市东方路818号25楼 邮编:200122 电话:8872672 传真:8871998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1995年4月22日上午9:00-11:00 下午1:00-4:00
    2、登记地点:上海东方路818号24楼股东接待办公室
    3、登记凭证:
    ①、股东的股票帐户
    ②、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
    ③、外地股东可将上述凭证传真到本公司
    四、注意事项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电话:8872672
    
上海众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