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95% 的子公司——海南中远 发展博鳌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中远发展”)于2001年12月21日与上海中 远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本公司非关联企业,以下简称“中远建设”)在海南省签 署了博鳌水城会议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由中远建设对海南中远发展投资的″ 博鳌水城会议中心″项目进行施工工程总承包。上述工程建筑面积为24,995M2,合 同包干总造价为人民币24,020.195万元。合同规定,总承包人保证该项工程在2001 年12月31日开工,2002年6月30日主体结构工程封顶,2003年2月28日或之前竣工完 成;如果总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指定的期限内竣工,每逾期一天,则应向海南中远发 展支付合同总造价的千分之五的罚金。同时,合同还按现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建设 标准和规范对合同条款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了详尽的规定。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 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