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11月30日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上海中远汇丽建筑装 潢公司增资议案,经本人审阅,认为:该提案即公司投资控股60% 的上海中远汇丽建 筑装潢有限公司拟增资,将原公司注册资金从1200万元增加至1500万元,中远发展放 弃本次增资,由其中一关联方股东—上海中远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按2001年3月31日 净资产与实收资本的比例作为取价依据,以货币资金出资390万元人民币,其中,计入 实收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余额9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 上海中远 汇丽建筑装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500万元,其中 , 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占 48%股权,中远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占28%的股权,上海中远汇丽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占 24%的股权。
    该议案中增资方按照资产评估并经确认的价格进行出资是合理的、公平的, 以 上事项未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本人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签署):潘飞    200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