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众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于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六日在上海 影城召开。现将大会决议公告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一九九三年度工作报告和一九九四年度的发 展报告》、《关于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的调整以及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调整的说明》 、(公司原董事余力,王益民先生因工作调动,不担任本公司董事,增选刘燕宾先 生为公司董事)、《关于一九九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一九九三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的报告》, 决定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送5股另派1.2元人民币(含税)的方案进行分配。同时会 议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配股事宜,具体办法以届时公布的送配股公告为准。
    
上海众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