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众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1994年2月7日召开全体会议。为了贯彻公 司法,会议根据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经与有关部门联 系后,董事会决议方案如下:
    一、公司向全体股东以1:0.5的比例送股,以每股0.12元分送红利。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置本次公司配股事宜。
    三、具体送配事宜以届时公布的送配股说明书为准。
    四、本决议尚须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上海众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