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联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二00二年八月二十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董事会四届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二00二年半年度报告;
    二、关于撤销设立联通国脉电信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公司董事会三届十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联通国脉电信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由于种种原因,成立联通国脉电信服务有限公司的合资协议未能实施。鉴于合资双方对合资公司的业务拓展存在不同看法,以及目前设立合资公司的外部环境和条件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合资协议。
    特此公告
    
联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