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本公司配股 方案将于1997年1月17日开始实施,《配股说明书》刊登于1997年1月2日《上海证券 报》,第一次配股提示性公告刊登于1996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报》。 为维护广大 股东利益,现将本次配股方案的有关内容再次提示如下:
    1、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1997年1月16日
    本次配股除权日:1997年1月17日
    2、本次配股按10:1.916的比例(以股权登记日所持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配股,配股价为每股5元,配股总量为5867.03万股;社会公众股东还可按自愿原则受 让社会法人股东转让的配股权,最高转配比例为10:3.54,转让费每股0.60元(每股 转配股的配股价合计5.60元)。
    3、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7年1月17日至1997年1月30日(期内证券交易营业 日)
    4、配股缴款申报代码:700640
    认购转配股申报代码:710640
    5、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权。
    
上海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