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董事会五届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上报"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的议案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中卫国脉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问答》(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便于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专门的沟通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联系电话:021-62762171
    传真电话:021-62763321
    网上评议: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市公司治理评议"专栏。
    2.关于李培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证券事务代表李培忠先生由于工作兼职过多提出不再担任此职,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李培忠先生的请求,免去其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特此公告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