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4元
    ● 股权登记日:2004年9月1日
    ● 除权除息日:2004年9月2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4年9月9日
    一、公司二零零三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2004年度第2次会议(暨2003年年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于2004年6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
    二、分红派息方案:
    1、 本次分红派息按公司2003年末总股份401371188股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1204.11万元;经上述分配后,2003年度合并未分配利润为2313.89万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2、发放年度:2003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下午3点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3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0.024元/股;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股东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0.03元/股。
    6、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04年9月1日
    除息日:2004年9月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9月9日
    三、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流通股股东:
    本公司已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过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股东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法人股股东:
    本公司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具体办法公司将会在近期书面通知。
    四、联系电话、地址:
    电话:62760000*1301 联系人:蒋文民
    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207号国脉大厦1301室 邮编:200060
    七、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大会2004年度第2次会议(暨2003年年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联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