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联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2004年度第二次会议(暨2003年年会)于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正在上海影城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33人,代表股份:266,035,7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66.3376%。公司副董事长刘文祥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规范意见》的规定。
    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结果如下:
    1、公司2003年度工作总结的报告:
    同意:266,034,696股,占参加表决股份的比例:99.9997%
    不同意:575股,占参加表决股份的比例:0.0002%
    弃权:455股,占参加表决股份的比例:0.0001%
    2、公司2004年度发展计划的报告:
    同意:266,034,696股,占参加表决股份的比例:99.9997%
    不同意:575股,占参加表决股份的比例:0.0002%
    弃权:455股,占参加表决股份的比例:0.0001%
    3、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同意:266,019,796股,占参加表决股份的比例:99.9941%
    不同意:15,475股,占参加表决股份的比例:0.0058%
    弃权:455股,占参加表决股份的比例:0.0001%
    4、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266,029,424股,占参加表决股份的比例:99.9977%
    不同意:3,195股,占参加表决股份的比例:0.0012%
    弃权:3,107股,占参加表决股份的比例:0.0011%
    综合公司在分配与发展上的关系及2003年度利润分配政策,提出以下分配方案:
    (1)以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7.02万元;
    (2)以净利润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73.51万元;
    (3)以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73.51万元;
    (4)再加上年初合并未分配利润1615.32万元和其他转入734.54万元,扣除子公司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8.01万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18万元;
    (5)按公司总股份40137.1188万股,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1204.11万元;
    (6)经上述分配后,2003年度合并未分配利润为2313.89万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会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利润分配实施中的具体事宜。
    5、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266,032,076股,占参加表决股份的比例:99.9987%
    不同意:2,195股,占参加表决股份的比例:0.0008%
    弃权:1,455股,占参加表决股份的比例:0.0005%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的规定,考虑到独立董事的实际工作和承担的责任,2004-2005年度公司将继续给予每位独立董事5万元/年(含税)的津贴。
    6、关于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66,034,696股,占参加表决股份的比例:99.9997%
    不同意:575股,占参加表决股份的比例:0.0002%
    弃权:455股,占参加表决股份的比例:0.0001%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股东大会2004年度第二次会议(暨2003年年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联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