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03年5月21日接到所持股份占86%的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书面报告,该公司资金被挪用案(详见2003年2月11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上的公告),现经公安部门积极追索,已收回现金人民币200万元以及高级轿车两辆,现正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公安机关仍在抓紧追索其余款项。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公告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