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要
    2001年9月26 日, 本公司与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联发)在上海签定合同 , 购入金联发在金桥出口加工区内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 20167 M2,合同具体内容参见本公告第三条。
    鉴于本公司持有金联发30.5%股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1年版),上述交易系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1年8月
    注册资本:1.5亿美元
    注册地:上海
    法定代表人:杨小明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企业
    简要历史沿革:1991年8月,经上海市外资委(沪外资委批《91》544 号)文批 准,上海市金桥联合投资开发公司与中国建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招商集团( 香港)有限公司合资组建了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当时注册资本 为2980美元。经过多次增资目前注册资本为1.5亿美元,投资总额已增至4.5亿美元; 合营方由原三方变为五方:上海市金桥联合投资开发公司、中国建设投资(香港) 有限公司(93年已易名为“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招商集团(香港)有限公 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区内房地产经营;经营区内保税仓库及进 行货物的简单加工服务;区内进出口货物储运集散、集装箱运输、拆装箱业务;参 加区内项目投资,兴办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的各种企业等。
    出资人:上海市金桥联合投资开发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招商集团( 香港)有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金桥(集团)有限 公司。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2000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值146044万元人民币;
    净利润232万元人民币。
    三、 交易合约的主要内容
    合约双方法定名称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1、 合约签署日期:2001年9月26日。
    2、 交易金额:人民币10,014,972.52元。
    3、交易结算方式和准确期限:本次交易以现金结算,期限为合同双方签约之日 起至二00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分四次支付。
    4、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位于金桥出口加工区内29-30 号地块内 , 面积为 20167 M2。
    四、 合约生效日期:双方签约之日起。
    五、 此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财务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项交易系增加本公司的土地储备,有利于本公司经营业绩长 期稳定的增长。
    六、 交易定价政策
    市场交易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合约系关联双方协议价格,故对公司独立股东应属公平合理。
    七、 此次关联交易的生效条件
    由董事会通过后双方签约。
    此项交易已获得公司董事会通过,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董 事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