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二00五年十一月十九日以通信方式召开了五届十一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就受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事宜作出如下决议:
    1.董事会接受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事宜。
    2.董事会接受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代为召集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同意办理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委托投票征集的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