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三次董事会于2005年9月12日在新黄浦集团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5人,独立董事王世宏先生因公出差,授权陆红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吴明烈先生主持,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与公司关联法人上海新黄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江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之间股权收购之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向上海新黄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子公司上海恒立房地产有限公司75%的股份,向申江国际收购其持有的上海恒立房地产有限公司20%的股份。根据公司与新黄浦集团、申江国际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双方约定以资产评估后的价格作为定价依据。(详见公告临2005-012)
    二、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5年 10月14日(周五)上午 9:30
    3、会议地点:上海市良良大酒店(中山南路77号)
    4、会议方式:办理过参会登记的股东请于该日上午8:45?9:25之间凭《会议通知》领取表决票,然后凭表决票进场,会议将于9:30正式开始。公司将严格依法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公司向关联法人上海新黄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子公司上海恒立房地产有限公司75%的股份,向申江国际收购其持有的上海恒立房地产有限公司20%的股份之关联交易事项。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是2005年9月22日(周四)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委托人还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5年9月27日(周二)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北京东路668号(上海科技京城)中厅一楼(近浙江路)。
    (五)、其他事项
    与会的股东及代理人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68号西楼32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3238888
    传真:(021)63237777
    邮编:200001
    联系人:蒋舟铭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