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四届八次监事会于2005 年4 月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 年度报告》中的《监事会报告》,并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公司各项工作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对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0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监事会认为审计意见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募集资金项目其中变更的项目,都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实际投入的项目和公开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因此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利益。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