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十次董事会于2004年4月27日在新黄浦集团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独立董事陆红军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监事长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明烈先生主持,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4年一季度报告
    二、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宜。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4年6月 28日(周一 )上午 9:00
    3、会议地点:上海市南市影剧院(陆家浜路871号)
    4、会议方式:办理过参会登记的股东请于该日上午8:15?8:55之间凭《会议通知》领取表决票,然后凭表决票进场,会议将于9:00正式开始。公司将严格依法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3年实现净利润63,695,364.8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540,597.29元,提取法定公益金3,270,298.6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5,517,387.37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29,401,856.30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决定:2003年度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股利的形式,拟以2003年末总股本561,163,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计56,116,398.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73,285,457.50元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公司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报酬支付的议案;
    6、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住址变更事项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是2004年6月9日(周三)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委托人还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4年6月11日(周 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北京东路668号(上海科技京城)中厅一楼办理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与会的股东及代理人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68号西楼32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3238888
    传真:(021)63237777
    邮编:200001
    联系人:江桦、蒋舟铭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