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1995年2月22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1994年分配方案》和《公司1995年度增资配股方案》的预案 。
    经表决,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1994年度财务报告及分配方案,决定按每10股送红利1元,送红股3股的比例 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
    二、1995年增资配股方案:
    1、向公司的现有股东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进行配股。公司现有股本总额17031 万股(其中:流通股2379万股),共可配5109.3万股,每股配股价格暂定4.50元人民币。
    2、国家股和法人股可配股4395.5万股,在征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和法 人股持有单位同意以及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认可后, 社会公众股还可以从国家股 和法人股转让的配股权4395.5万股中受让部分配股, 余下部分即国家股和法人股的 配股事宜正在协商之中。
    3、社会公众股股东因受让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转让的配股权而增加的股份,在 国家就国家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之前,1995年暂不上市流通。
    三、上述配股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证券管理部门审批和复审通 过后实施。
    四、会议决定于1995年3月30日召开1994年股东大会年会。
    
上海黄浦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