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18日在上海南市影剧院召开了二○○六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16人次,代表股份149,242,8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952%。
    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陆却非先生主持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等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有关事项并形成如下决议:
    1、 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9,242,843股,意见如下:
    同意:149,137,063股,占99.9291%; 反对:17,443股,占0.0117%;
    弃权:88,337股,占0.0592%。
    2、 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9,242,843股,意见如下:
    同意:149,137,059股,占99.9291%; 反对:46,573股,占0.0312%;
    弃权:59,211股,占0.0397%。
    3、 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9,242,843股,意见如下:
    同意:147,811,142股,占99.0407%; 反对:1,009,364股,占0.6763%;
    弃权:422,337股,占0.2830%。
    4、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6年实现净利润59,155,877.3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027,666.5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3,253,402.77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96,381,613.51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决定:2006年度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股利的形式,拟以2006年末总股本561,163,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计56,116,398.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40,265,214.71元结转下一年度。并决定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9,242,843股,意见如下:
    同意:147,740,051股,占98.9931%; 反对:1,439,377股,占0.9645%;
    弃权:63,415股,占0.0424%。
    5、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支付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49,242,843股,意见如下:
    同意:149,174,059股,占99.9539%; 反对:17,447股,占0.0117%;
    弃权:51,337股,占0.0344%。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出席,并对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性、会议的表决程序、过程及表决结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