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995年度配股缴款工作已于9月29日结束,部分股东因故未能按时缴款, 为了维护这部分股东的利益,经与华夏证券公司协商,决定安排一次补缴款。
    1、社会公众股股东补缴款地点:上海市南丹路40 号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南丹路营业部。时间:1995年10月12日(星期四)9:00-15:00
    2、法人股股东缴款在10月12日前继续在延安东路110号七楼办理。
    社会公众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现金到上述地点办理补缴款手续, 逾期不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上海黄浦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十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