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善,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2月18日下午在上海影城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为60人,代表股份总数54757.0288(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92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董事长陈光平先生主持,本次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拟将2001年募集资金中部分补充流动资金投资组建上海广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2335.358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74%;反对0.022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9%;弃权0.972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16%。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董事人选变更的议案。
    1、选举吴冀南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54756.034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2%;反对0.02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972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8%。
    2、选举马坚泓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54756.034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2%;反对0.02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972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8%。
    上述二项为普通决议事项,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第一项议案的投资行为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已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其所代表的股份数也未计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总数。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徐汇区公证处公证员进行公证,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徐国荣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载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