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1年8月17 日 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8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培 柱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 议:
    一.公司董事和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2001 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达到公司年初制 定的目标要求。
    三.公司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规定, 有利 于公司长远发展。
    四.公司增加计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在建工程和委托贷款四项资产减值准 备符合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