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01年5 月29日召开的本公司2000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1年5 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现将分红派息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以2001年公募增发13000万股A股后的总股本74528.4077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送1元的现金红利(含税),税后红利金额为每股0.085元,共计派发7452. 84077万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发放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6月25日,除息交易日为2001年6月26日,发放 日为2001年7月2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1年6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上海 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红利领取办法
    1、本公司将国家股、 流通股应分的现金红利足额划入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 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将通过结算系统在发放日之前的 第一个交易日将现金红利划入券商结算帐户。
    2、 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流通股股东红利由股东托管的券商直接划入各股东 帐户。
    3、未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托管,待办 理完全面指定交易手续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取现金红利。
    4、社会法人股股东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社会法人股股东领取红利时,须 向本公司提供下列书面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股东帐户卡原件和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注明授权人姓名、联系地址、电话、邮编;股东名称和 股权登记日持股数;红利款汇入开户银行的帐号;股东名称需与银行开户名称、在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的股东名称一致, 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私 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如下,自制、复印均有效。)
    编号:领取广电股份2000年度法人股红利授权委托书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应收红利(元)
    授权经办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和帐户: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授权经办人签名(盖章):
    单位公章:
    2001年7月20日
    (4)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5、社会法人股发放时间:2001年7月2日~3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 :00在本公司(斜土路1646号四楼)。
    6、 经与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本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社会 法人股股东名册资料核对无误后, 本公司即将红利款汇入社会法人股股东指定的银 行帐户。
    五、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人:范汉方 联系电话:64038833
    吕家广 联系电话:64189558
    地址:斜土路1646号四楼 邮编:200032
    传真:021-64189828
    
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