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5年5月28日一届四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将向全体股东 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
    一、股权登记日:
    至1995年6月2日收盘止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除息交易日:1995年6月5日
    三、分红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现金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发放,发放日期由上海 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另行公告。
    2、法人股的现金红利
    法人股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财务部办理,法人股东可持股东帐户卡、 单位法人委 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到龙吴路4411号公司财务部领取, 外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复印 件及开户行、开户帐号告知公司,由本公司将现金红利直接汇入股东单位的帐户。
    联系电话:4340154转财务科
    电传:4345915
    邮编:200241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八日